布局金融软件开发及互联网银行云 新力金融拟4亿收购新三板企业手付通(833375)

    新力金融(600318)获得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持,手付通(833375)获准从新三板摘牌,双方的重组正式落地。

9月11日晚间,新力金融发布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剑等75名股东持有的手付通99.85%股权,交易价格4.03亿元;同时,向包括关联方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不超过2.21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等。
此前,新力金融即已透露收购标的为手付通,但在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手付通的中小股东大会否决了摘牌议案;8月20日,摘牌议案获得高票通过,为重组纳入新力金融除障。自9月5日起,手付通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终止挂牌。
目前,新力金融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上市公司,业务涵盖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和P2P网贷信息中介服务;而手付通则主要为客户提供金融软件开发及维护以及互联网银行云服务,此前手付通曾启动创业板IPO,进入券商辅导阶段。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新力金融是2016年由水泥转型为类金融业务的,目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力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供销社。2018年9月10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批准了此次交易方案,9月11日重组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新力金融仍将是安徽省供销社旗下重要的金控平台。
在IPO门槛渐高的大形势下,这份业绩直接冲刺上市可能有些困难,被收购能更快实现证券化。
根据方案,手付通99.85%股权的总对价是4.03亿元,双方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交易。其中,新力金融以11.28元/股的价格向王剑等发行1785.81万股,支付一半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2.01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现金对价将来自于新力金融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1亿元。其中,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本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资料显示,此次参与定增的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徽德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上,安徽省供销社控制该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辉隆股份(002556)也参股此基金。
双方设立对赌来“保驾”重组,业绩承诺期为2018~2020年度,手付通盈利将不低于2360万元、3000万元和3600万元。若超额完成,则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8960万元部分的30%(不得超过此次交易对价的20%)可以奖励给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成员;若不足,业绩承诺方应以股份及现金的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结合手付通在新三板披露的公告看,手付通业务具有季节性波动的特点,收入和利润主要都在下半年实现。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期间,手付通营业收入分别为3174.37万元、3413.2万元和1450.39万元,利润分别是1498.12万元、1827.82万元和689.64万元。
新三板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手付通营收同比增加了15.92%,扣非后净利润是增加13.26%。此外,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手付通销售毛利率分别为72.89%、78.30%、80.07%,毛利率水平较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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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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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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