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资金987万元 起点人力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在线消息:9月25日,起点人力(833417)发布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起点人力实际控制人朱运德累计占用了起点人力资金987万元,占挂牌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9.71%。起点人力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截至2017年4月27日,所有占用款已归还。
  起点人力未及时披露
2016年相关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朱运德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朱运德作为董事长、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的规定。时任财务总监何焰,在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发生时已知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志高知悉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起点人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运德、财务总监何焰、董事会秘书李志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起点人力于2015年9月1日挂牌新三板,公司是以招聘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代理服务为主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商。
来源: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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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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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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