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14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458,863,600股的0.04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58,148,600股。

公司本次回购原激励对象谢鸣锋等15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5,000股,回购价格根据授予时间分别为5.1314元/股、8.800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人员将不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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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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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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