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拟1.5亿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采购原材料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16日,万马股份(002276)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5月9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0,817.1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6,597.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5.27万元及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1,308.56万元)。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其中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归还部分短期银行借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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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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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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