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撤销退市企业鑫承诺财务负责人晏红波的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撤销对鑫承诺(838912.OC)晏红波的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了解到,因鑫承诺对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据此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的比例均达到 30%,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因此,全国股转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516 号中认定时任财务负责人晏红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事后,晏红波对持有异议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其于 2017年年底入职鑫承诺,未承担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批准报出,并说明其与公司关于“时任”理解有误导致责任认定存在错误。

后经全国股转公司复核认定:晏红波提交的证据材料证明了其在鑫承诺编制和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不存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的情形。因此,撤销《关于对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2516 号)中对晏红波采取的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表示,鑫承诺自2019年1月10日起终止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退出新三板市场。然而来自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处罚没有因摘牌而停止,其影响力还在延续。另一方面,也说明无论企业是否摘牌,只要是属于新三板市场事务,都可以按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置。

消息来源:http://www.neeq.com.cn/uploads/1/file/public/201905/20190530163826_g0dtj2ku0m.pdf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