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收深交所监管函 控股子公司收到补助未及时披露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30日,得润电子(002055)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补助未及时披露,为原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进展未及时披露,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放的有关产业发展基金补助2,696.00万元,该项补助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43%,公司未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27日才通过《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

同时,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PlatiElettrofornitureS.p.A.融资提供的保函,因2017年1月Palti引进第三方投资者增资,Palti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构成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的担保。

2018年9月,Plati金额为EUR5,609,717.19元的借款(包含本金EUR557万元及相应利息)到期,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代Plati偿还贷款EUR5,609,717.19元(折合人民币43,451,554.64元),公司未及时披露该担保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直至2019年6月11日在对本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才予以补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7.6条和第11.11.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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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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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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