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全资子公司海王研究院将获得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补助500万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1月20日,海王生物(证券代码:000078)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王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安排2019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161号),海王研究院将获得2019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新建新型研发机构)补助,补助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预计于本年度内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政府补助500万元,补助资金预计2019年度内到账,将计入2019年度损益。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078&stockCode=000078&announcementId=1207103413&announcementTime=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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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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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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