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计划不超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3日,康力电梯(证券代码:002367)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据了解,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50元/股的条件下,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康力电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在手现金的有效利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2019年三季报,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4.37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26亿元人民币。假设此次回购资金1亿元人民币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84%、约占公司净资产的3.42%,占比均较小。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股东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资料显示,康力电梯主要从事电梯、扶梯、自动人行步道整机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安装、维保、改造服务;整机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住宅、商业、酒店、商场、综合体、医院、公共交通、旅游景区、体育展馆、公共设施等领域;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14家,覆盖电扶梯零部件业务或产业内配套服务。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0928&stockCode=002367&announcementId=1207130506&announcementTime=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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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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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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