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名单

新三板报-2020年9月12日-北京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名单》,可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业务媒体包括: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其依法开办的互联网站:

www.financialnews.com.cn,www.jjckb.cn,www.chinadaily.com.cn,www.cs.com.cn,www.zqrb.cn,www.cnstock.com,www.stcn.com。

新三板市场没有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唯一信息披露来源为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因此,新三板报请投资者注意信息获取的来源风险,一切信息披露以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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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