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能一次融资20亿 复盘杉杉能源(835930)成长记 | 《鑫周刊》

在新三板如此低迷的状态下,杉杉能源完成20亿元的融资,成为今年新三板的“融资王”之一。杉杉能源究竟何许人也呢?鑫周刊为您庖丁解牛。

融资
两大集团包揽20亿元
2018年8月24日,杉杉能源发布公告,宣布以24.19元每股的价格发行8267.88万股,成功完成定向增发融资20亿元,此事轰动整个新三板市场。要知道,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8年至今融资规模超过5亿元的企业仅有7家。而且,杉杉能源的定增理由是,补充流动资金5.117亿元、偿还8.39亿股东借款及6.493亿的银行借款。
74%的募集资金用来还款,只有5亿多的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这样的定增在低迷的新三板上,很难顺利完成,更别说20亿的规模。所以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投资机构极大的看好锂电池行业,看好杉杉能源的发展。那么,是谁投资了这20亿元呢?
根据其股票发行方案公告显示,20亿的额度被两家投资机构包揽。一家是吉利集团背景的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另一家是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复杂,该有限合伙企业是由具有海尔金控背景的天津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舟融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共出资成立。在基金业协会网站上,后者是该基金的管理人。其官方网站显示,而这家公司是由广州基金与杉杉控股共同主导设立,而广州基金全称为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大股东是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广州城投是由广州市财政局100%控股的。而杉杉控股是由郑永刚创建的,没错!就是杉杉能源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
可以推测,吉利集团早已经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对于锂电池产业链的投资也是势在必行。而海尔金控正在借助郑永刚参与投资新能源领域。根据光大证券研究所4月份发布的研究报告,杉杉能源对应目标价为33.15元、目标市值为164.5亿元,并给予“买入”评级。据此计算,此次定增价格相当于打了7折,达到A股市场行业水平。
说到这里,我们要先讲解一下新三板杉杉能源和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关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杉杉能源是杉杉股份控股的专项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的子公司,用于打造闭环体系、实现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在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市场开拓上形成核心优势。母公司杉杉股份致力于构建电池制造、整车生产服务两个闭环,打造自己的新能源汽车核心产业链。
杉杉能源公司主要产品以钴酸锂(LCO)、多元正极材料(如NCM、NCA等)为主,此外还包括锰酸锂(LMO)正极材料等。其中锂电综合材料产销量规模世界第一,正极材料产销量全球第一;负极的人造石墨产销量全国第一、世界第二;电解液产销量国内前五。客户包括ATL、比亚迪、力神、LG等。
前世
时刻准备转型的彬彬股份
要想了解杉杉能源的前世今生,还要从杉杉股份转型说起。
时间回到1989年,军人出身郑永刚接管了宁波一家小厂:甬港服装总厂。随着工厂的发展,1992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更名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4年之后的1996年1月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杉杉股份。当时,杉杉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杉杉”牌西服,年产西装30万套,1995年1-6月的营收1.20亿元,净利润1862.27万元。全国市场占有率(同档次)约为6%。西装市场入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上市后,杉杉股份一直在服装行业发展,到了1999年,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82亿元,净利润达到8749.38万元。以月平均计算市场占有率达到10.44%。
与此同时,自1992年索尼公司正式量产锂电池之后,锂电池产业就被日本把控着,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冲击了日本的电池厂家,这才为国内电池厂商打开了一扇窗,进入美国和日本的锂电池供应链。1999年郑永刚意识到中国如果加入WTO的话,服装市场将随即饱和,进入买方市场,因虎,他开始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
同年的5月,郑永刚锁定一项国家的863项目,这个项目就是“中间相碳微球”项目技术,因1700万科研经费用完,还没有打到课题要求,郑永刚决定出资支持研究,借此进入锂电池领域。同月,杉杉股份与鞍山热能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成立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锂电池负极材料,并在上海浦东建设生产线。据悉,这也是当时我国唯一一家碳素研究所。
两年后的2001年,“中间相碳微球”项目正式投产,一期生产规模200吨,自此终结了日本企业对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垄断。同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服装行业按郑永刚的预测发展,而杉杉股份开始转型。
到了2002年10份,杉杉股份通过了将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二期800吨工程转投宁波。与此同时,手机市场开始活跃,推动锂电池行业进入快速成长阶段。
搭架子
杉杉能源的成立、成长
2003年11月13日,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以下简称“湖南杉杉新材料”),也就是杉杉能源的前身。四次增资,八次股转转让,还有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始。
当时,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750万,两个专家李新海和刘毅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共同出资250万元。这项技术的名称为: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钴酸锂生产技术,标志着杉杉股份正式进入锂电池正极领域。
2005年公司进行了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杉杉股份以货币出资认缴3000万元,成为新增第一大股东,李新海和刘毅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分别出资认缴600万元和400万元。第一次股权转让开始。
到了6月25日,杉杉股份又将认缴的3000万元转让给了上海杉杉科技。12月14日,杉杉股份又将3750万全部收回。这是招股说明书里记录的第二次股权转让。
与此同时,2005年3月7日成立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开始生产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材料,杉杉新材料开始布局电解液赛道。另外,杉杉新材料年产25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即一、二车间、办公楼)项目也于2005年竣工验收,并正式生产。
根据资料显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部件为电芯,而电芯主要由四大关键部件组成,分别为正极、负极、电解液与隔膜。而杉杉新材料已经可以生产其中的要三个关键部件。而隔膜的生产要等到2011年6月3日东莞市高杉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以后。
在股权方面,平稳的度过了3年之后。2008年10月16日,原来以技术入股的两个股东李新海和刘毅分别将其持股权转让给了郑建峰和聂建军,完成了第三次股权转让。2009 年6 月1 日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以下简称“宁波杉杉新能源”),并于同年的8月24日受让了杉杉股份75%股权和郑建峰将其持有的15%股权,完成了公司的第四次股权转让,成为第一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杉杉新能源在2011年4月7日完成了2010 年12 月5 日的第二次增资工作,吸收T&I 湖南投资株式会社为新股东,增资1666.67万元,变身外资公司。两年之后的2013 年8 月27日,宁波杉杉新能源又以4,576.60万元收回其股权,公司又由外资公司变回了内资公司。
又经过四次股权转让后,宁波杉杉新能源于2014 年3 月18 日完成了第三次增资,股东甬湘投资缴纳增资款2.3亿元。最终于2015年9月11日确认湖南杉杉新材料的股权结构,两大股东分别为甬湘投资和宁波杉杉新能源,股权占比分别了99%和1%。
在这里要说明的,甬湘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宁波杉杉新能源。公司董事、监事等44位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甬湘投资的股东长沙市华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实现股权激励。
而到了2014年3月11日,湖南杉杉新技术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以下简称“湖南杉杉新能源”),注册资本1亿元,同年的7月2日增加到注册资本2.5亿元。之所以设立湖南杉杉新能源,就是为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金洲新区投资建设“万吨级高能量密度动力型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也完成了第四次增资,股东甬湘投资将其注册资本由6666.67万元变更为2.97亿元。
接下来,湖南杉杉新技术进入股权改造环节,2015 年9 月3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9 月11 日完成股改。到此为止,新三板挂牌公司杉杉能源才显露头脚。
在挂牌之前,公司共发生了21 起诉讼,均为客户拖欠公司货款。其有三家公司拖欠货款达1千万以上。直到2016年2月16日,杉杉能源才挂牌新三板,目前为基础层,集合竞价交易,到截稿时止,尚没有发生交易。
挂牌以后的2017年9月22日,杉杉能源进行了一次股权激励的定向增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0万元,参与者均为公司核心员工。
另外,做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杉杉能源挂牌新三板理由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
行业
锂电池市场高速发展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判断,杉杉股份的锂电池业务在2007年之前的几年业绩并不理想,主要因为手机、便携式电脑的出货量日趋平稳,数码相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逐步退出市场。直到苹果公司的iPhone发布才给锂电池行业带来重大转折,无法更换电池的设计及耗电量的要求把锂电池与智能手机产业捆绑在一起。而苹果手机的电池供应商中的ATL公司正是杉杉股份的大客户,因此,杉杉股份也成为了苹果供应链的一部分。伴随着智能手机普及,锂电池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到此,杉杉股份的锂电池业务才终于打开局面,开始盈利。可以看到,杉杉股份的2007年净利润在1亿元了以上,2010年以后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期。
这一时间点与另一政策吻合。2009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试点开始推广,锂电池的另一个红利来临。这一政策让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快速提升。2011年的7577辆快速增长到2017年的77.7万辆,尤其在2013年中央及各地优惠政策密集出台后,2013/2014/2015/2016/2017年销量分别为1.8/7.5/33.1/50.7/77.7万辆。
根据以上数据推测,杉杉股份到2014年才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电池等核心部件,开始享受到新能源汽车的红利。众所周知的世界第一的动力电池企业宁德时代(CALT)的材料供应商也是这一年成为是杉杉股份的客户。而且在2014年,杉杉股份净利润也从2013年的1.84亿一下蹿升到2014年3.48亿元。杉杉能源的营业收入也从2013年的12.94亿上升到2014年的14.69亿。到了2015年,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也进入其大客户圈。
随着锂电池产业的高速发展,杉杉能源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开始快速增长。根据2017年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高达42.6亿元,净利润6.02亿元。按照产能排名,杉杉能源稳居第一位。
2018年2月,杉杉能源总投资200亿元的“10万吨锂电动力电池材料长沙基地”在长沙高新区举行开工动员仪式,主要生产三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能10万吨,年产值200亿元,将进一步巩固杉杉能源正极材料全球第一的龙头地位。
今年上半年,杉杉能源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高达24.37亿元,同比增长15.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亿元,同比增长10.52%。
未来
技术进步就竞争核心
在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杉杉能源对流动资金需求进行测算,并预计2018年全年有望实现营业收入59.22亿元,同比增长39%,2019年则有望达到82.31亿元(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其半年报显示,公司销售毛利率出现下滑,从2017年的24.68%下滑至21.90%,下降了2.78pct.。
整体来看,锂电池的政策红利正是减弱。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方案削低补高、进一步鼓励技术进步,纯电动车续航150—300公里车型补贴分别下调约20%—50%不等,低于150公里续航的车型将不再享有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及400公里以上车型,分别上调2%—14%不等。
另外,随着新的应用需求不断出现,下游产业对锂电性能、寿命和电池一致性要求越来越高,这对锂电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幅提高了进入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技术门槛。因此,技术进步才是杉杉能源竞争的核心。
据招商证券预测,动力电池和消费型电池的需求在2018年将达54GWh,至2020年有望达到72GWh。2014年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达2.8GWh,消费型锂离子电池需求约为30GWh,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占比较小,总计可达33GWh。2018年预计全年动力锂电池需求可达17.3GWh,消费型锂电池需求达36.5GWh。2020年预计动力锂电池需求32GWh,消费型锂电池需求达40GWh。
另外,券商报告显示,燃料电池、铝电池、超级电容电池取得了革命性发展,克服了目前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则可能在将来取代锂离子电池成为新的二次电池主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技术路线多元化发展,每种材料都有其特点,应用于不同类型的终端产品,虽然钴酸锂和镍钴锰三元材料在电压、循环充电次数方面优势明显,但总体而言,其他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对其有一定的替代性。
根据《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到2020-2025年,我国要迈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实现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1)2020年目标: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200万辆,保有量超500万辆;(2)2025年目标: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占总销量20%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00万辆以上;(3)2030年目标:新能源汽车将占汽车总销量40%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8000万辆。
预计2020年国内动力电池需求量约94Gwh。根据中汽协及高工锂电的数据,同时考虑电池更换需求,2017年国内车用动力电池总需求量约38.8Gwh,同比+29.3%。因此,在新能源汽车需求的持续拉动下,预计到2020年,动力电池需求量约94GWh,2018-2020年CAGR为34%。
综上所述,锂电池行业还在高速增长之中,公司的产能也在随之扩大,财务数据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虽然风险依然存在,但是杉杉能源对自己的技术非常有信心,这可能正是杉杉能源获得20亿融资的根本原因吧!
来源:新三板第一刊《鑫周刊》 作者 刘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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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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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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