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企业更适合“新三板+H”!去港股IPO要记住这几招

新三板在线消息:“要不要去港股IPO?”、 “公司能否‘新三板+H股’?”、“去港股到底要不要摘牌?”、“去港股IPO要怎么做?”……
自2018年4月21日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与全国股转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推出“新三板+H股”政策后,不少新三板公司提出上述疑惑。
新三板在线粗略统计,截至2018年9月21日已有十多家挂牌公司公开放出“去香港”的想法。目前,成大生物(831550)、盛世大联(831566)、君实生物(833330)、汇量科技(834299)等4家挂牌公司,已经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
而易销科技(831114)、赛特斯(832800)、寰烁股份(832773.OC)、新眼光(430140.OC)、九生堂(830833.OC)等公司则直接发公告坦露“赴港上市”的计划。此外,已摘牌的新东方网、华图教育、亿邦国际等也向港交所提交了IPO申报材料。
近期,在新三板在线主办的“新思路新格局”2018新三板峰会上,香港交易所上市发行服务部助理副总裁陈嘉仪、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思东、申万宏源证券新三板研究主管刘靖、仁会生物董事长桑会庆、泽生科技常务副总经理蒋正刚等人士,交流回应了前述备受市场关注的问题。
“新三板+H股”打开新资本路径
“港交所的门一直都在,‘新三板+H’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大家进一步了解港交所。”陈嘉仪认为,这个政策给新三板公司增加了一个新资本路径,企业可以选择在香港H股这边融资。
在该人士看来,可以从三个角度看企业赴港上市的优势。首先,从规范角度来看,香港的审核对企业本身的成长有一定的作用;其次,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融资平台,2016年港交所国际投资百分比在53%,内地企业来香港做投资,也会接触到国内外的投资者;第三,香港市场是百花齐放的状态,对新三板的公司多了一个选择,可以选择摘牌也可以选择不摘牌,不摘牌就发H股,也可以有不同路径的选择。
“对于选择‘新三板+H股’,还是选择摘牌后搭红筹架构赴港上市,与企业自身情况、成本考虑等都有关系。”作为当天交流的企业代表,仁会生物董事长桑会庆从融资等角度分析挂牌公司赴港上市的需求。
仁会生物主要产品是重组人胰高血糖素类多肽-1(7-36)(英文简称rhGLP-1,商品名“谊生泰”),该药物是仁会生物自主开发的拟用于2型糖尿病的国家一类治疗用生物制品。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4.08万元,同比增长47.89%。
在桑会庆看来,近期新三板融资持续走低,不少挂牌公司遇到融资难问题。“‘新三板+H股’政策推出后,对于新三板挂牌的生物医药企业来说,算是一条出路了。”
‘新三板+H’ 政策的推出,对于生物医药类企业更有意义。“泽生科技常务副总经理蒋正刚认为,生物医药初创企业前期研究周期长、资金投入高,如果看不到合理退出渠道,很少有投资机构愿意投资处于研发早期的企业。”到新三板、去港股,也都是希望能让投资者看到退出渠道。
在他看来,当前新三板市场除了流动性问题外,也未打开外国投资者的门槛,“新三板目前不接受美元投资者,早期以美元进来的外国投资人在申报H股的同时可以申请去香港流通;但不少新三板企业早期投资者以人民币进入,可能会没办法在港股流通。”
“‘新三板+H股’是新三板公司的一个试金石。”刘靖从研究者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看法:如果企业觉得新三板市场满足不了二级市场交易的需求,满足不了融资需求,觉得公司估值被低估,那可去港股试一下,不成功的话还可以回到新三板市场。
在该人士来看,从估值来讲,新三板的定增价并不比香港低,其定增的价格大部分都是10至20倍之间的PE。
“想要实行‘新三板+H’交易的公司可以先问自己两个问题:第一是要不要去港股,可以对比同行业港股公司的估值和融资情况;第二是能不能去,主要考虑公司是否符合情况、要不要从新三板摘牌以及存量老股东的诉求。”
要不要去?能不能去?
当前,对大多数企业来讲,“要不要去港股IPO”已不是问题;更多则疑惑却是“能不能去?怎么去?”
“对于企业来讲,选择‘新三板+H股’,还是选择红筹架构或者是其他架构赴港上市,是不一样的。”桑会庆指出,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综合成本等各方面因素来进行选择。
桑会庆总结经验称,如果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多、没有做市、股权比较集中的话,选择就比较灵活了。“若公司业务集中于国内,则可以选择”新三板+H股“, 无需找国际认可的投资者,形式非常简单、成本低廉,但其问题在于,新三板流动性不足,国内投资者这块不好协调。”
不过,上述人士同时认为,若公司信息披露比较完善、企业经营也规范、资金比较雄厚,并有国际化需求,则可以选择搭建红筹架构上市,“如果搭红筹架构的话,就必须从新三板摘牌,一些做市企业股权比较分散,涉及老股东股权回购成本特别高,个别企业可能IPO融到的资金都不够回购的。”
从业数十年、帮助数十家企业完成港股、美股等境外上市事宜的朱思东坦率却指出,现在接触了不少想要到香港和美股等境外上市的新三板公司,但只有一家选择了“新三板+H股”。
“为什么大部分企业选择摘牌后赴港上市?”朱思东认为,涉及两方面原因:一是这些企业的股东中包含国企,红筹架构搭建没那么容易;二则是部分企业认为在港股上市融资后,其利润会上涨到符合A股IPO的标准,因此更想实现“A+H”两地上市。
“此外,对于新三板公司而言,还有面临PE(市盈率)的压力,或涉及要求公司上市的对赌协议。”上述专家补充道,无论企业是在新三板、港股还是美股交易,都对企业家的素质和管理能力有所要求。
蒋正刚补充称,现在新三板上的这些股东是不是在企业到H股上市后锁定股份一年?“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尽管不少企业在新三板交易不大,但如果要锁定的话,这一年就一点流通都没有了。我们也希望是否能有一些豁免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人士指出,如果企业采取“新三板+H股”两地股票交易,则企业在港股的定价、交易等是否可带动其在新三板的交易?“相对新三板市场,港股的股价更是一种市场定价,可能更客观反映企业价值,则这个价值也可以跟企业在新三板的定价互相促进。”
论坛最后,对于新三板与其他资本市场联动,与会嘉宾表达了同样的期待,即“更市场化一些,把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
“企业就是新生儿,交易所就是母亲,母亲要对孩子更包容一些,关键是要教育、规范企业。” 桑会庆称,港交所和新三板的政策都比较科学、先进与完善,如果企业规范了,就释放各类政策给企业,让企业去尝试吧,不用过多干预企业,大胆让它们活下去。
来源:新三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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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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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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