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泰州项目遭遇“程咬金”:异乡遭遇同行“抢食” 排他条款“不排他”

在排他条款“护身”近十年后,联美控股(600167)的全资孙公司江苏联美在泰州市的一笔投资总额约4.2亿元的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半路遭遇了“程咬金”。新三板公司源怡股份(831702)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源怡也在泰州落地了一个同类项目,投资总额与联美相当。
联美控股指出,江苏源怡早已在当地未批先建相关工程,在与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斡旋并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江苏联美决定提起诉讼。·e公司记者获悉,双方将于11月6日对簿公堂。
·e公司记者多方采访发现,联美控股和源怡股份各执一词,而当地相关部门则三缄其口,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原料独享
运营多年,江苏联美这项投资逾4亿元的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刚刚摆脱亏损开始盈利,不料却在家门口迎来了竞争者。
这事还得说回2006年,·e公司记者拿到了2006年底沈阳新开(联美控股更名前)的实控人苏氏家族旗下的公司联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联美中国”)与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该协议规定,由联美中国引进技术和设备,在泰州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秸秆热电厂,利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和芦苇等生物质,同时发电、集中供热、制冷。
协议规定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3兆瓦,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美元,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建25兆瓦发电机组一座,年处理秸秆48万吨的秸秆燃料加工点数座,总投资约4000万美元;二期拟建18兆瓦发电机组一座,总投资约2000万美元。
为保证项目实施,联美中国获得了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内地块一宗,面积约156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协议的第三条与原料供应有关,并含有排他性条款,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引进同类项目。相关条款载明,泰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诺,除靖江和兴化部分地区以外的泰州市其他地区作为联美中国独家秸秆原料供应基地,同时,市区和泰兴长江沿线的芦苇作为联美中国独家原料供应来源,将协助联美中国建立生物能源原料基地;除目前规划的项目外,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引进或新建秸秆、芦苇综合利用、深加工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开发区内企业不再新建锅炉,并强制关闭已建的小锅炉,由联美中国独家集中供热。
这份协议由泰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见证方签订,半年后,2007年6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一则关于生物质热电工程项目原料来源的情况说明,文件指出,项目公司名称为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即“江苏联美”),项目总装机容量36兆瓦,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泰州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及其周边楼宇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为保证该项目有充足的秸秆原料,市政府商定姜堰市、海陵区、高港区的全部农作物秸秆均由江苏联美独家收集,兴化市和泰兴市一半乡镇的农作物秸秆也由江苏联美独家收集。
联美控股董秘刘思生表示,江苏联美自2007年至2010年主要做燃料收集站建设,共建设了40多个收集站,主厂区建设于2010年10月启动投资建设,截至目前总投资4.2亿元,2012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2012~2014年经历了大额亏损,目前勉强维持盈利状态。
联美控股2017年年报显示,上市公司目前总装机容量为79兆瓦,其中,江苏联美(年报中公司简称为“联美生物能源”)装机容量30兆瓦,发电量为2.03万千瓦时。联美控股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76亿元,其中江苏联美所在的江苏地区贡献营业收入1.47亿元,同比增长6.88%。
  排他条款“不排他”
然而竞争者也在这期间悄然出现,上述泰州市政府文件中的姜堰区也引进了与江苏联美体量相当的生物质发电项目。
2015年6月,源怡股份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5158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源怡”),主要负责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袁联村的一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源怡股份是一家位于山东的新三板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业务。源怡股份认为,在泰州的这笔投资可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
当年得知这一消息后,江苏联美感到措手不及,他们认为,姜堰区引进的这项投资严重违反了联美中国于2006年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然而更令他们错愕的是,江苏源怡的项目在未获得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的情况下,已经开工建设。
江苏网曾在2015年11月报道,源怡股份的生物发电项目落户娄庄,并已完成打桩,工地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也全部到位,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面积150亩。从消息中也可以看出当地政府对该项目的重视,“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娄庄镇党委、政府抽调机关、村组干部40人,成立项目服务工作组”。
然而由于前述排他条款的存在,源怡股份在泰州的项目虽然在2015年就开工了,但进展并不顺利。2016年6月,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向时任市委书记蓝绍敏书面呈报《关于在泰州行政区域内不再批准重复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报告》,蓝绍敏当时批示“生物质发电布点要严格按文件要求从严掌握”,并要求市发改委会同泰兴、姜堰区妥处。
刘思生称,源怡股份的娄庄项目因为与联美的竞争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该项目也一直拖着没批,但项目工地未批先建,不过之前只是把院子圈起来,安放设备、修修院墙,直到2018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市里后,该项目才被批准。
这一情况也得到了源怡股份董秘敖盛洋的证实,他表示:“项目之前只是有了围墙设备,停工了2年,今年项目批复后才又开始修建。”
敖盛洋介绍,源怡股份泰州项目是公司从山东走出去的第一个项目,当初是在姜堰区招商引资时,双方考察后确定的项目,在项目引进实施过程中,姜堰区政府部门确实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在过去两年,该项目也被姜堰区视为“难题”,姜堰区政府网站2016年3月份曾有“区领导到娄庄镇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的要闻,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红霞带领发改委、国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到娄庄镇现场办公,协调解决江苏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
而该难题直指“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调整”等问题,政府网站要闻也特别提到,张红霞要求涉及的部门加强沟通,由区发改委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逐条逐项加以解决,尽快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娄庄镇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成立专门班子到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洽谈,争取到上级部门的政策倾斜。
  原料之争
在过去的2年间,双方为了各自利益据理力争,争议的焦点正是原料这一扼喉问题。
刘思生向·e公司记者解释,联美当初与泰州市政府签订投资协议规定排他条款,主要就是出于原料方面的考虑,而且“协议中的排他性条款与投资协议期限相同,为无限期排他条款,是公司落地投资前最重要的原则,即保障燃料供应。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国家电价补贴及税收优惠,但地方政府无任何补贴。源怡项目引进后,对江苏联美补贴政策没有任何影响,其核心问题是影响江苏联美的燃料保障”。
刘思生表示,从去年和今年的情况来看,原料收集是不足的,由于秸秆还有更高附加值的用途,比如有些秸秆被做成家具等,附加值比较高,所以能卖出高价的话,秸秆不一定会卖给热电厂。而热电厂本来利润就薄,在价格区间能承受的可收集到的秸秆是有限的,因而原料收集本来就不足。
刘思生表示,在得知源怡股份在泰州的项目后,公司与当地政府沟通的过程中,直言最担心原料的供应。当地政府也在沟通后的会议纪要中明确表示,会保证联美生物质燃料的供应、收集,“保证虽然有,但确实又拿不出什么措施”。
“我们和联美之间是没有直接冲突的,”敖盛洋告诉·e公司记者,“联美之所以反应这么大,就是怕我们过去后原料价格因为竞争而上涨,我们并没有担心。目前行业的态势应该是把工作重点放到技术更新方面,而不是在同区域内阻止新来的公司和技术。”
“源怡在泰州的项目是经过考察的,按照我们现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新项目能够适应的原料范围肯定比之前的老设备和技术范围是要广的。”敖盛洋还表示,“政府也是从当地发展考虑,如果一个生物质发电厂能够消化掉当地所有燃料的话,肯定就没有必要再引进一个同类项目。农业部门对当地原料产出情况都会有一定的统计,政府立项也是根据这些统计情况来的。”
据介绍,泰州当地的生物质发电原料主要是建筑模板(废弃的工程板、边角料)和谷壳等。敖盛洋指出,结合当地地形和原料情况,原料收购的最优半径参考范围是50公里左右。·e公司记者通过地图测量,两家公司项目所在地的直线距离刚好在50公里范围内,也就是说在原料问题方面双方确实面临直接竞争。
对于这个问题,刘思生对·e公司记者表示,生物质发电行业是燃料高度依赖的行业,地域属性非常强,超过100公里收集燃料,经济性会非常差;生物质最优收购半径为50公里,但由于燃料保障不足,实际收购半径已经在300公里左右。江苏联美位于医药高新区,没有任何燃料保障,同时泰州海陵区为主城区,亦无任何燃料保障,因此江苏联美燃料来源主要在泰州的姜堰、泰兴,少量来源于泰州兴化、高港及扬州江都、苏南部分地区,其中姜堰燃料供应占比近40%~50%。
刘思生介绍,江苏联美的燃料构成包括秸秆、树皮、稻壳,全年需要量30万吨左右,姜堰地区可以提供10万吨以上的燃料。但鉴于农业主管部门实施秸秆全量还田政策,目前可经济收购的秸秆数量急剧减少,只能从江南等更远的地区收购燃料,燃料成本剧增。随着为医药高新区供热量的增加,每年燃料消耗都在增长,全部供热达产,燃料缺口将超过15万吨以上。
但敖盛洋回应称,“这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了”。他介绍,作为今年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通过泰州市政府的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在泰州市内,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采购按区域划分,也会有部分重叠区域”。不过对于这次调解和协议的具体情况,敖盛洋表示,“具体细节不太知情,是泰州员工去参加的,不知道有没联美的人员参加,没有相关划分文件,只是作为审批的前置手续”。
但对于上述协调和前置审批,刘思生表示这一情况并不存在,他称在今年初政府核准源怡股份的项目前,双方并没有再次沟通,江苏联美和源怡代表的唯一一次见面是在2015年,姜堰区发改委主任、娄庄镇镇长等带着源怡的人来到江苏联美就项目的事情沟通,江苏联美当时的表态就是明确反对该项目。那次会面中江苏联美与源怡的代表也没有直接交谈,主要是跟姜堰区发改委主任、娄庄镇镇长会谈的。
  多方博弈
自源怡股份的泰州项目2015年横空出世之后,各方就一直在博弈中。2017年1月22日,泰州市发改委、经济开发区、娄庄镇等相关人员一起开会协调两个项目,根据联美控股提供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政府表示继续遵守协议中的排他条款,但也同时表达了支持娄庄镇竞争项目的建设。
刘思生表示:“这两条是非此即彼的,不存在能兼顾的情况。同时,从文件的最后表述来看,此次会议的诉求点主要放在争取娄庄镇项目早日获批。” 刘思生对·e公司记者表示,希望“泰州市政府能够切实履行协议排他内容,重新招商其他行业项目,兼顾各方利益,且尊重法律的严肃性”。
对源怡股份生物质发电项目问题,·e公司记者联系了娄庄镇公布的招商部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在记者给出记者证号后仍质疑身份。记者还致电了与此事有关联的泰州市政府某领导,但其直接表示“对此不知情”,并给了泰州招商办的电话,之后泰州招商办工作人员又将记者推给了姜堰区商务局,被再次拒绝后记者联系了姜堰区发改委。发改委工作人员称自己不了解情况,相关领导正在开会,称相关领导开完会后会给回复,在多次拨打追问后工作人员又给了当地项目办电话,但记者拨打项目办电话无人接听。
根据泰州市相关政府官员变动情况,2006年至今,泰州市市委书记一职已历经四任,而期间各职能部门人员更是历经变换。
对于联美控股提及的排他协议,敖盛洋表示:“我们的项目为什么会一直拖到现在才拿到批复呢,应该有这个因素(排他协议)的影响。我们没见过这个协议,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文本,在项目落地前,泰州市政府好像也不一定知道有这个排他协议。具有商业壁垒性质的排他协议,本身合法性也有待商榷,政府对于我们这类项目的审批肯定不能以简单的一个排他协议作为依据的。”
在经历2年多的拖延后,源怡股份泰州项目在2018年4月3日获得了泰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据了解,2017年12月31日前,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权限在省能源局,刘思生表示,省能源局曾要求泰州市协调好该项目与江苏联美燃料保障的问题,矛盾不解决,省能源局不会核准该项目。于是2017年前泰州市政府组织过多次沟通,2018年以后,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权下放到市里,此后双方未有过沟通,在矛盾未解决的情况下,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强行直接核准了源怡项目。
根据政策,2017年底,国家发改委废止了包含《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通知》的一批文件,进一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责权全部交给省里,国家不再要求“每个县或10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项目”等具体事项。
关于江苏将此类项目审批下放到地市的相关内容,记者暂未查到,不过敖盛洋称审批权下放到市一级的事情近几年一直有,“比如山东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审批在2015年左右就下放到市里了”。
但刘思生表示,无论政策如何变化,政府守信很重要,在已有生物质电厂燃料保障区域新批项目,对现有招商落地企业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企业不能接受的。
今年6月,在泰州市政府批复了源怡股份的项目后,江苏联美提起行政复议,随后泰州市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审批不变。今年9月,江苏联美向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将于11月6日开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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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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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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