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整体如何?

证券日报:主办券商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主体,自2016年以来,全国股转系统对主办券商开始执业质量评价,经过两年多的评价运行,目前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整体如何?哪些方面有显著改善?
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自2016年4月份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开展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共发布31期月度评价、2期年度评价结果。
从实施情况来看,评价机制起到了增进社会了解、强化社会监督,引导主办券商增强执业规范意识、主动提高执业质量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执业评价结果的定期公示,为社会各界了解、监督主办券商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了必要途径;二是主办券商执业负面行为记录数量显著下降,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增强;三是主办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形逐步减少,规范运作水平和执业质量明显提高。
在执业质量评价过程中,全国股转公司综合考察主办券商开展推荐挂牌、挂牌后督导、交易管理及综合管理四类基础业务的规范运作情况,因新三板业务被采取监管措施情况,以及持续合规、对市场的贡献等情形,相应给予量化评分。
自评价办法实施以来,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制度进行持续优化,于2017年7月、2018年1月份分别对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评价办法进行修订,不断增强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
下一步我司将在保持评价体系稳定性、连贯性基础上,继续完善执业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其对主办券商的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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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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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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