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02019年12月23日-政策解读。上周五,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全面研读,为广大新三板投资者奉上此篇全面解读报告。
本《办法》的监管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所有挂牌公司,第二类是所有控股控股、实际控制,持股5%以上的股东。第三类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会秘书。最后一类是媒体及具有媒体属相的媒体,机构和个人。
以下内容,新三板报用示意图的方式进行讲解,方便大家理解:
李明燕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邮箱:liyuan@globe-law.com电话:+86 13917539507
数据有问题!
这他妈的是啥东西,胡咧咧
密码保护
美国这是着急了,应该还会有动作。
不知道这6万亿来自哪里?是不是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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