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挖贝网 1月8日消息,和科达(002816)发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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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该项目部分结余资金人民币3,670.56万元继续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立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公司将合理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可以为股东争取更多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26779&announcementId=1207235288&announcementTime=2020-01-08%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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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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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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