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启动提高挂牌公司治理水平专项行动 分三阶段进行

挖贝网 1月10日消息,今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启动提高挂牌公司治理水平专项行动,主题为“落实治理新规,提升治理水平”。该项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从主办券商督导、全国股转公司现场检查等多种措施入手,把好市场“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切实提高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

以下为《全国股转公司启动提高挂牌公司治理水平专项行动》全文:

修订后的《证券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也已发布实施。为贯彻新《证券法》精神,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保障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将按照提高挂牌公司质量的总体工作安排,开展“落实治理新规,提升治理水平”为主题的专项行动。

强化公司治理是提高挂牌公司质量的基础工程,建立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既是挂牌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挂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绝大多数企业挂牌后,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程度不断提高。全国股转公司开展主题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提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键主体的规范意识,形成挂牌公司制度完善、关键主体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同时,本次专项行动也将对挂牌公司出现的突出问题、反映的制度需求等内容进行梳理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切实提高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

本次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按照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主办券商做好督导工作。第二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将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对市场主体开展培训,充分向市场主体解读《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二是要求主办券商督导申请挂牌公司按照《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把好挂牌公司的“入口关”;三是督促存量挂牌公司按照要求完善治理制度,规范董监高任职,做好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准备工作,提高挂牌公司的治理质量;四是压实主办券商责任,要求主办券商督导挂牌公司完善治理制度。第三阶段,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挂牌公司完善治理的情况,对相关挂牌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行为规范;督促未及时落实要求的公司进行整改提高。同时,对于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公司,研究市场出清路径,畅通挂牌公司的“出口关”。

本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完善挂牌公司治理机制,筑牢挂牌公司治理基础。挂牌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财务规范性,是挂牌公司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期,全国股转公司已开展了提高挂牌公司财务规范性的专项行动,阶段性效果良好。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研究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为新三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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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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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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