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为荷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88万欧元的担保

挖贝网 1月10日消息,东方精工(证券代码:002611)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将于近日到期,公司需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重新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自有房地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向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同时继续为东方精工荷兰子公司的贷款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488万欧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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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不含本次担保)账面余额累计7,988万欧元;约合62,684.23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15.57%。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来源链接: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6d59132b-fd7a-4316-8d63-e1a45cb88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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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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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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