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股份任命傅华为公司董事长 不持有公司股份

挖贝网 1月15日消息,安泰股份(831063)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审议并通过:任命傅华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即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2020年1月1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据了解,因原公司董事长周玉辞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选举傅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即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安泰股份表示,本次选举傅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且能够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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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1-15/1579081465_030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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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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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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