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1亿元授信及贷款

挖贝网 1月15日消息,德尔股份(300473)发公告称,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名下位于阜新市开发区E路55号的共5栋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33,530.34平方米、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9,240.00平方米)抵押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用于申请不超过敞口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抵押期限为以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要求为准,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由公司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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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至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抵押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24764&announcementId=1207252507&announcementTime=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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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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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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