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股份及子公司使用不超1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挖贝网 1月16日消息,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进行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公告显示,南洋股份及子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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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04142&announcementId=1207256504&announcementTime=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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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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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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