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达禽业2名股东合计质押700万股 用于质押担保

挖贝网 1月16日消息,近日荣达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达禽业 证券代码:834797)股东刘行行、黄萌向浙商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质押700万股,用于浙商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司代采购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刘行行、黄萌向浙商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质押70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6%。质押期限为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荣达禽业是一家集蛋鸡新品种培育、种鸡生产、商品蛋鸡养殖、蛋品精深加工、禽肉制品加工、有机肥生产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鸡蛋生产模式的农牧企业。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1-16/1579168986_433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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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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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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