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春任命聂和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不持有公司股份

挖贝网1月22日消息,本草春(83744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审议并通过:任命聂和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3年,自2020年1月20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据了解,本次任命原因为,因为前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戴文智已被免职,不能继续为公司效力,为保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增补新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本草春表示,本次任命新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具备有利于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动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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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1-21/1579600187_996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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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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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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