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20〕60号

 

各市场参与人:

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定于2020年4月27日00:00起开始接收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委托保荐机构通过BPM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系统报送。申请文件应提交PDF和WORD格式文件,其中公开发行说明书应使用券商版XBRL编报工具编制导出并提交XBRL、WORD和PDF格式文件。

二、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停牌业务,申请文件在当天24:00前报送的,挂牌公司应当申请股票于次一交易日停牌。

三、保荐机构应及时新增数字证书(USB Key)的精选层挂牌审查系统权限,在BPM系统(https://bpm.neeq.com.cn)“精选层挂牌审查系统”菜单项下报送申请文件。交易日与非交易日全天均可报送,全国股转公司在交易日工作时段予以受理。

四、请保荐机构使用微软IE11版本浏览器访问BPM系统。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BPM系统“通知公告”页面下载,XBRL编报工具可在http://bpmweb.neeq.org.cn:8081/xxpl/pages/download.html下载。

挂牌公司和保荐机构在申报中如遇业务或技术问题,可拨打400-626-3333进行咨询,业务咨询可发送至zixun1@neeq.com.cn,技术咨询可发送至bpm@neeq.com.cn,我司工作人员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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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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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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