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进入打新时代!精选层开启发行承销环节, 首批两家企业7月1日进行网上申购

新三板精选层的推进节奏再次超出市场预期,6月18日当时首批获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两家公司宣布进入发行承销的环节。

具体来看,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和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融软件”)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开发行意向书、发行安排及询价公告,正式启动公开发行承销工作,标志着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并设立精选层又向前迈出实质性一步。

6月12日,颖泰生物和艾融软件两家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率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据了解,两家企业6月17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发行与承销方案,经全国股转公司备案后,现正式启动股票公开发行与承销。

 

两家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均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网下询价和网下、网上申购均通过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系统进行。发行代码由发行人在全国股转系统发行代码号段范围内自行选择,分别为“889001”和“889999”,询价时间为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每日9:15-11:3013:00-15:00。网下、网上申购时间预计为7月1日,发行结果公告披露时间预计为7月7日。

根据记者了解,两家企业都获得了战略投资机构热捧。公告显示,颖泰生物、艾融股份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均达到规则规定的上限,其中颖泰生物拟引入8家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一家公募基金产品(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一家国有背景产业基金(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均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艾融软件拟引入2家战略投资者,一家为公募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为证券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参与意愿强烈。两家企业的初始网下发行比例分别为60%和70%,专业投资者是新三板公开发行定价和发行的主要参与主体。

新三板发行承销知识科普

新三板股票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

发行制度提供了直接定价、竞价和询价三种定价方式,其中,直接定价方式发行成本低、程序简便,适合二级市场交易活跃、行业与经营模式成熟,可比公众公司多的发行人;竞价方式市场化程度高、利益输送风险小,适合二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可比公众公司少的发行人;询价方式能够借助专业投资者,对股票进行合理定价,适合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或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新产业等需要进一步合理估值的发行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身基本情况、股票交易活跃度、融资需求、市场环境等自主选择合理定价方式。

考虑到中小企业需求和新三板市场实际,新三板发行承销制度设计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设置多元化的定价机制。新三板市场公开发行允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基本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合理选择直接定价、竞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以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市场化定价。

二是初期采用全额资金申购,适时根据需要推出保证金申购和其他申购方式。考虑到新三板市场及投资者的特殊性,初期将采用全额资金申购机制,后期根据制度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择机选用保证金申购、市值申购或其他申购方式,促进公开发行顺利实施,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询价方式下以网下投资者为主要配售对象,设置双向回拨机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市场化询价、定价和配售机制,新三板公开发行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设置为60%-80%。

同时,充分考虑网上投资者的认购意愿,设置双向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认购不足的,可以向网下回拨;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倍,不超过5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超过50倍的,应当回拨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

四是丰富战略配售范围,明确配售比例要求。允许发行人引入战略投资者,发挥价值引导效应,促进发行成功。允许高管和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形式灵活。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的,战略配售数量占比原则上不超20%;超过5000万股的,战略配售数量占比原则上不超30%,超过的需要充分说明理由。

五是允许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维护价格稳定。坚持市场化定价,允许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自主协商确定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稳定后市价格。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六是加强老股东权益保护。为保护挂牌公司老股东权益,允许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底价,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价格区间内或高于发行底价。针对精选层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规定发行价格应参考发行人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确定,同时允许全部或部分向原股东配售。

(作者:谷枫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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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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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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