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修改网下打新规则 中小机构将分流到北交所

新三板报-2021年10月23日-北京消息,针对北交所的网下投资者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精选层网下询价原则上依照沪深交易所要求

2020年3月18日,为了应对精选层网下发行方式,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网下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关业务规则适用的通知》,即中证协发〔2020〕34号。

文中规定,精选层挂牌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的,原则上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也就说,精选层网下询价的规则与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一致。同时把不适用于《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该通知顺利完成了精选层开板以来的网下询价工作。

《细则》对于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要求,是其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这个1000万元均值的要求,不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不适用于机构自营、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网下投资者注册文件明细表》的规定,需要上述三类投资者提交易最近一个月末沪深证券账户资产1000万以上对账单。

同时将网下投资者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30%,C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20%。在股票配售工作时应予以优先考虑A类网下投资者,谨慎对待C类投资者。B类网下投资者可正常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我们通常看到的社保资金、企业年金、部分公募基金都是A股账户。

网下询价政策因注册制而改变

时间到了2021年9月18日,为了北交所的成立,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单独制定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而北交所的网下的打新需要单独制定资金的管理办法。

根据配套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硬性要求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对于报价的要求是“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而且要在询价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另外,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

在对机构投资产品规模提升的同时,对于投资者划分也从A、B、C类账号改为了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精选名单。

根据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述文件,2021年9月18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身

既然科创板和创业板的网下规则发生了变化,那么北交所也就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规则。

就在昨日,上海证券报发布一则消息称,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券商征求意见。

《规则》要求,除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与2018年版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相比,并不没有发生太多改变。

只是明确了六类机构投资者,分别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科创板和创业板的网下询价门槛从1000万元提高到了6000万元,而北交所的门槛仍然是1000万元的门槛。

同时将投资者分类定为三类,分别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子沐研究认为,此网下询价规定,会导致中小机构投资者只能参与北交所的网下询价,将资金导入北交所市场。让中小机构投资者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本文备查文件:

《关于网下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关业务规则适用的通知》
https://www.sac.net.cn/tzgg/202003/t20200318_142135.html。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8年6月15日版
https://www.sac.net.cn/flgz/zlgz/201806/t20180619_135693.html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2021年11月1日版
https://www.sac.net.cn/flgz/zlgz/202109/t20210927_147611.html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2021年11月1日版
https://www.sac.net.cn/flgz/zlgz/202109/t20210927_147612.html

网下投资者注册文件明细表.dochttps://www.sac.net.cn/flgz/zlgz/201806/P0201806193695583805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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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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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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