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退市股票可以索赔么?(上篇)

目  录
一、 上市门槛 
1. 主板市场
2. 科创板和创业板——俗称“二板市场” 
3. 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 4. 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股票退市 

1. 强制退市 

2. 其他风险警示(ST) 

3.风险警示股票的限制 

4.退市整理期 

5.正式退市 

三、退市后监管规则 

四、退市股票索赔 

引 言对于投资者来说,今年的“五一假期”并不好过。随着2021年度上市公司财报披露接近尾声,A股迎来了“退市大潮”。截至4月30日,沪深两市已有逾40家公司触及强制退市,数量几乎是上年全年退市的2倍。“虚假信息披露、财务造假、违规担保等情形”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退市的原因有哪些,一只股票从上市到退市进行的程序有哪些,投资者又该如何进行索赔挽回损失?一、上市门槛要想了解上市公司是怎么“没”的,就得先知道上市公司是怎么“来”的,那么我们看下目前股票市场的几大板块上市条件:1. 主板市场我国的主板市场是指上交所的主板和深交所的主板。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主板上市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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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创板和创业板——俗称“二板市场”

(1)科创板

科创板设立在上交所并试点注册制,公开发行申请报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根据证监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1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修订),科创板上市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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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业板

创业板设立在深交所,属于交易所市场,实行注册制。创业板的公开发行申请报深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根据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0),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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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转系统原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设立后,原有的精选层公司平移到北交所。

如此一来,随着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转股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出台,新三板各个层级的挂牌/上市条件也发生了变化,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最新的分层机制和分层标准与以前的有何不同?

在北交所设立前,分层及升层降层机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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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正式开业后,分层转板及升层降层机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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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交所设立后,新三板原精选层平移到北交所,新三板只设基础层和创新层两层,关于各层级的进入条件如下所示:

新三板各层级的进入条件

l  符合以下标准的企业即可进入基础层:

申请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但未进入创新层的,应当自挂牌之日起进入基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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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符合以下标准的企业即可进入创新层:

企业可以由基础层进入创新层,也可以挂牌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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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交所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实体经济,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1)、《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1)、《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指引第1号》(2021),符合以下标准的企业即可在北交所上市:

(1)已进入精选层的公司全部平移到北交所

平移可以理解为整体划拨。原来设计的精选层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这是原计划的新转板,与老转板不同)的制度还没开始生效,就已经不再需要了。以后的新转板是指创新层向北交所的转板。

(2)创新层公司转板到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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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层公司转板到北交所

基础层公司首先要争取达到创新层的条件,达到后,每年年报公布后,由督导券商申请挂牌公司升层,升入创新层后,参照上面的创新层转板北交所的四类条件。

作者:李明燕律师团队下期,我们继续分享退市股票可以索赔么?(中篇)的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团队介绍:

金融市场是高文最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一,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一)上市公司争议解决、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二)投资并购、公募私募维权;(三)合规制度建设。

高文律师事务所金融市场部李明燕律师团队致力于金融与资本市场维权业务,曾成功代理或正代理数百起证券市场维权案件,涉及新纶科技、圣莱达、乐视网、康美药业等一系列上市公司。李明燕律师团队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精细化的辩护风格深受客户好评。

李明燕律师,高文律师事务所金融市场部负责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专攻金融市场领域多年,在上市公司争议解决、投资并购、公募私募维权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历。其他团队成员均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律专业,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及丰富的实务经验。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1861081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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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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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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