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有电子(839559)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8月02日-新三板报-AI短讯,2022年07月29日,振有电子(839559)调整发行方案,将初始发行规模从3577 万股调整为3480万股,发行底价仍为6元/股。【知识图谱】根据子沐研究北交所IPO发行测算模型显示,以2021年财务数据为基础,发行PE从18.95倍下调到了18.82倍。 但是该公司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579.4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307.44万元大幅下降。
消息后次日,该公司处于连续停牌。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为赵燕,詹有根。
子沐研究数据显示,该公司进入了"三位以上独立董事","北交所创新层概念股","北交所审核中","终止沪深辅导"的特色股票池。

注:该信息最早可见于2022年07月31日,想要更及时的资讯,请关注子沐研究微信服务号。微信号为:zimuyanjiu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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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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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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