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8321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2年10月17日-新三板报-AI短讯,2022年10月13日,利尔达(832149)鉴于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决议已接近有效期限,故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经修 订后的最新上市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延长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决 议的有效期限。
消息后次日,该公司处于连续停牌。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模块及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IC增值分销业务。 实际控制人为陈凯,陈云,叶文光。
子沐研究数据显示,该公司进入了"北交所创新层概念股","北交所审核中"的特色股票池。

注:该信息最早可见于2022年10月14日,想要更及时的资讯,请关注子沐研究微信服务号。微信号为:zimuyanjiu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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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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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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