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马材料回复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

科马材料(874308)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提交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福达股份、铁流股份、长春一东等A股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离合器生产企业。

经过调查,公司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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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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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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