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说15倍PE是并购估值的 “警戒线”

如今,企业并购如火如荼,估值成了关键焦点。而 15 倍 PE(市盈率)像是一条被广泛认可的红线。

为啥 15 倍 PE 这么关键呢?咱得先明白 PE 是啥,PE 就是市盈率,简单说就是股价和每股收益的比值。它能反映出市场对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期。那为啥 15 倍 PE 成了并购估值的 “警戒线” 呢?

回顾过去 200 年,企业平均盈利收益率在 6.7% 左右,把 15 倍 PE 带入计算(1÷15≈0.067),你会发现,6.7% 的盈利收益率就对应着 15 倍 PE,它就像一个标尺,标志着企业估值的合理区间上限。

不过,这可不是绝对的,不同的行业和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可为啥咱们经常能听说企业在并购估值时 15 倍 PE 是个关键呢?那些超过这个倍数的并购案例,事后证明很多都让收购方 “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因为,一旦超过这个倍数,就意味着企业要花大价钱去收购,要是被收购企业未来业绩不达标,那收购方可就 “竹篮打水一场空” 了。

并购完成后,被收购企业业绩增长乏力,达不到预期收益,收购方不仅得不到丰厚的回报,还可能陷入资金紧张等困境。那些因为高溢价并购而背上沉重包袱的企业,股价暴跌、业绩下滑,真是惨不忍睹啊!

那并购估值中到底藏着哪些门道呢?先说说企业盈利。企业当期净利润这东西,说白了很容易受一些 “意外情况” 影响,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被石头打破。企业要是接了个大订单,利润一下就上去了;可要是政策有变,一些成本增加或者市场受限,利润又会下来。所以,当期净利润不能完全代表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要想给企业估值,就得先找出企业常态下的盈利水平。这就需要把那些短期的、偶然的因素刨除掉。比如一家服装厂,今年因为给某大品牌代工了一笔大订单,净利润暴涨。但这笔订单是临时的,以后未必有。所以在评估时,要把这笔 “意外之财” 剔除,找到企业正常运营下的盈利状况。要是只看表面的净利润,那可就容易 “入坑” 了。

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自身竞争力也决定了估值的高低。先说那些零增长行业,行业都 “死气沉沉” 了,就像一眼能看到头的死胡同,企业增长潜力极其有限。这种情况下,估值肯定不能高,8.5 倍 PE 就是合理的上限了。比如说一些传统的手工艺品行业,市场就那么大,手艺传承人又少,企业很难有大的发展。再看看竞争激烈的 “红海” 行业,同行之间拼得你死我活,产品同质化严重。这种行业里的企业,没有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发展起来非常吃力。所以 10 到 15 倍 PE 就是比较合理的估值范围了,就拿相邻的路边的餐饮店来说,竞争激烈,哪家店也没有绝对的优势,顾客来来去去。

最后来说那些优质企业,人家有品牌、有技术、有独特的商业模式,就像是在商业战场上披荆斩棘的勇士,有着强大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前景。对于这类企业,投资者可以适当放宽估值标准,把出价区间提高到 15 到 20 倍 PE,为啥呢?因为这些企业有实力、有潜力,未来的增长空间大。

在寻找收购标的中,关键是要找到那些被市场低估的企业。就像淘宝时淘宝贝一样。要是企业大幅低于目标估值,那可就捡到宝了。这些企业有更高的安全边际,未来发展增值空间也更大。不过,估值标准也不是死的,越低的估值投资价值越大。这个 15 倍 PE 就像个参照物,帮咱们在茫茫市场中寻找有价值的企业。

在企业并购这场 “资本游戏” 中,咱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以 15 倍 PE 为标尺,深入分析企业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找到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企业。这样才能在并购市场中 “笑傲江湖”,实现企业价值和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要是盲目追求高估值、高增长,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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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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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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