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质押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质押面低、总量相对较少

中国证券报问: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质押的整体情况如何?风险是否可控?
全国股转公司发言人答:
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进行融资。轻资产的中小微企业往往难以通过固定资产等实物抵押获得贷款,因此,通过挂牌规范公司治理和财务制度后,股权质押成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一种有效融资方式。据统计,新三板市场超70%的股权质押是为挂牌公司融资,符合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特点。
截至2018年8月末,新三板共有2243家挂牌公司存在股权质押,占比20.37%,质押的股份存量共639.13亿股,总市值为2700.36亿元,占新三板市场总市值的7.31%,存在股权质押的公司质押比例的中值为26.36%,整体占比均不高。另外,高质押比例公司少,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引发控制权转移的风险较低。
总体看,新三板股权质押面低、总量相对较少;挂牌公司股权质押与二级市场关联度低,质押股份以受限股为主,质权人以传统信贷机构为主,普遍根据挂牌公司经营情况和提供其他抵押物连带担保等进行质押定价,受二级市场市值波动影响小。目前,存在质押的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中值28户,风险外溢程度小。对于个别股权质押比例高的挂牌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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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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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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