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勃达(834656 )实控人张宏伟股权抵债失去控制权 净资产剩5200多万

新三板挂牌企业ST 勃达(834656 )实控人张宏伟用持有的公司股权用于抵偿人借款,最终失去公司控制权。ST 勃达半年报显示,公司质地不错,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50%,公司净资产5200多万。

ST 勃达相关公告显示,张宏伟分3次从共青城珠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最终张宏伟分别用900万股、700 万股、110 万股抵偿借款。
股份转让后,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和共青城珠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1537%增加至 33.845%,与此同时,双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最终贾绍君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ST 勃达表示,未来公司将有效整合资源,支持、协调被收购人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质量,实现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实控人张宏伟个人借款并没有影响公司的发展。资料显示,ST 勃达上半年营业收入 2800多万元,同比增长51%;亏损154玩,比同期少亏293万元;净资产5209万元。
半年报显示,张宏伟曾经试图向其他人借款,最终未果。
2017 年 9 月 5 日,徐雅妮与河南勃达微波电气自动化设备有限(以下简称“河南勃达”)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补充协议》,本次借款方河南勃达向出借人徐雅妮借款 180 万元,年利率 18%,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用途为资金周转,河南勃达将其价值 2,087,049 元的设备抵押于徐雅妮借款;此外,合同约定如河南勃达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或者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河南勃达承担,本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收款人账户为张宏伟个人银行账户。
勃达微波、河南勃达分别与上海金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计借款金额 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6 日,月利息为12‰,借款用途为购货,合同约定如勃达微波、河南勃达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或未按期付息还本,则出借人对勃达微波、河南勃达挪用借款部分或者逾期未还款部分加收日万分之五的罚息,经了解所借款金额实际转至张宏伟及其关联方张宏伟之妹张小利个人银行账户。
来源:挖贝网 作者:李淼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