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四环锌锗 (838792) “奔 A”股 拟投盛屯矿业怀抱

金融投资报讯,9月19日起,四环锌锗 (838792) 的“大名”不再现身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此,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状况,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集中精力推进公司与A股上市公司盛屯矿业 (600711) 的并购重组工作,经慎重考虑,公司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同时,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姚雄杰,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金融投资报》记者查询获悉,今年上半年末,盛屯集团持有四环锌锗50.12%的股份,同时持有盛屯矿业18.80%的股份,均居第一大股东位置。

  四环锌锗资本运作频频
四环锌锗成立于2005年3月2日,注册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回隆乡竹马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人民币53874万元。从事锌锗系列产品生产、多种金属综合回收、销售。目前公司已具备22万吨/年的电解锌生产能力、30万吨/年电锌废渣综合回收利用能力,其中,10万吨/年和5万吨/年各两条生产线。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中心、质检中心、化验室、实验室等,拥有有72名专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12个、助理工程师14名。公司还外聘了两名行业内知名博士,积极借助外部力量开展研发工作,进一步加强研发。
研发队伍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依托公司质检中心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研发;另一部分将实验室研发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此外,公司和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昆明冶金设计研究院深度合作,以提升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公司目前取得了3项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
今年以来,公司重点提升了环保升级改造、技术升级,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等工作。公司尾气脱硫升级改造工程于2018年4月30日竣工投入使用;含锌二次资源利用湿法单系列年产5万吨项目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试产。
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今年以来动作频频。2018年4月收购了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6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占四川高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5月对外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石棉四环锌锗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公司生产、销售、综合回收各项工作总体运营良好。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90亿元,同比增长33.22%;实现净利润 4269.51万元,同比增长35.78%;实现扣非净利润4312.87万元,同比增长43.17%;上半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3.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19%;净资产9.1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4%。
“随着公司技术升级改造的完成并正式投产,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生产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对锌、锗、银等有色贵金属的综合回收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于今年下半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
  盛屯矿业锌锗需求旺盛
盛屯矿业意欲何为?为此,我们不妨看看其目前的主营业务及其经营业绩以及发展规划。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选、钴材料以及为金属产业链提供增值服务。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6.17亿元,同比增长82.62%;实现净利润3.78亿元,同比增长70.10%。
根据权威机构测算,预计2018年全球锌精矿产量1335万吨,新增70万吨,需求量1341万吨,仍有6万吨缺口剩余。精炼锌产量为1370万吨,需求为1389万吨,仍有19万吨缺口。供需缺口使得锌冶炼行业持续收益。在国内的消费结构中,镀锌领域的消费占比约56%,2018年上半年镀锌领域对锌金属的需求量保持低速稳定增长。而公司生产的“四环”牌锌锭被评为四川省名牌产品,在市场上具备很强的竞争力。
在未来锌金属需求量稳定增长的形势下公司可赚取稳定的加工费。全球锗的资源比较贫乏,全球已探明的锗保有储量仅为8600金属吨。锗资源在全球分布非常集中,主要分布在中国、美国和俄罗斯,其中锗资源分布最多的国家是美国,保有储量3870吨,占全球含量的45%,其次是中国占全球41%。
随着“宽带中国”、“互联网+”以及“中国制造”2025等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允许民资进入宽带市场,以及未来几年重点发展5G光纤的铺设,使得光纤需求不断增加。而以光纤为代表的新兴消费领域对锗需求则越发旺盛。
同时,由于锗在军事上的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国际政治军事形势的紧张,也会刺激锗的需求。从行业本身角度看,锗行业生产高度集中,产量可控性强,销售竞争有序,同业自律对稳定市场极为有效;此外,锗直接关系军事安全,资源敏感度高,国家层面尤为重视,从 2013 年开始,国家实施收储计划。上述因素对未来锗价都形成支撑。
  盛屯集团将回购异议股东股份
四环锌锗表示,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姚雄杰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司表示,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此次并购重组方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据悉,回购股份数量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3个转让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司同时称,公司及异议股东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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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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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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