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三板资管违规募资4273万还取现、转个人账户两高管被市场禁入5年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对张方平、兰际伟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等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遭市场禁入5年。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在过去两年,这家备案于2016年8月的私募机构多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措施。
  违规募资4273万高管被禁入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对张方平、兰际伟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据证监会公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时任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三板资管)董事长张方平、总经理兰际伟由于向不合格投资者累计募集资金4273万元,并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等情形,证监会决定对两人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据决定书信息显示,2015年6月5日,新三板资管公司注册登记为基金管理人,截至2017年4月17日,该公司共发行6只产品。
火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注意到,浙江新三板资产的违法事实有:方际五号并购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方际五号)和方际3号定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际3号)均为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根据方际五号托管户银行流水及证券资料和与不合格投资者签订的《基金份额转让合同》,方际五号实际也为证券投资基金。新三板资管通过上述两只证券投资基金,向不合格投资者累计募集资金4273万元。
具体来看,方际五号于2016年8月2日备案,除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1.87亿元外,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该产品通过与臧某群、马某今等122名不合格投资者签订《基金份额转让合同》的方式,累计募集资金3568万元;另外方际3号于2016年11月14日备案,累计募集资金2395万元,其中2016年6月至7月期间,该产品通过与陈某良、赵某等29名不合格投资者签订《优先级基金份额转让合同》的方式,累计募集资金705万元。
  资金被违规使用甚至取现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资管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等情形。从方际五号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的3568万元的资金流向来看,公司于2016年11月至12月转入张方平个人银行账户后,其中1280万元以张方平名义购买了公司另一产品方盈汇鑫,113.25万元柜台取现,26.05万元转给兰际伟,638.27万元转给公司员工余某磊、杨某澎、张某、潘某达和杨某萍,另外71.25万元转入滨江房产。其余1599余万元转入16名自然人银行账户,用于归还公司2015年代销的一个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者的退款。
方际3号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的705万元资金,其中624.99万元转入宁国市方际三号定向基金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其劣后份额,另外80万元于2016年7月27日通过张方平账户转给了吴某丹等个人。证监会认为,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张方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总经理兰际伟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张方平、兰际伟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据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新三板资管成立于2014年8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5年6月5日,新三板资管注册登记为基金管理人,截至2017年8月11日,该公司共发行7只产品。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去年5月,新三板资管就因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基金资产使用不符合同约定投资范围等五项违规行为被责令整改。2017年9月14日,证监会通报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该机构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在今年4月28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浙江新三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新三板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首先是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杭州方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的备案手续。
另外就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最低收益。另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因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新三板资管已被列为异常机构。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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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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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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