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斯迪4000万融资你不懂!方案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

新三板融资再出新鲜事!
2015年是新三板的第一个春天,在那个春天里,融资不叫个事。传说只要拿个PPT就可以融资的年份里。海斯迪的融资也如期而至。
在资本市场,融资本来不是新鲜事。不过,海斯迪玩出新花样:融资方案没有得到股东大会批准,海斯迪就开始融资,并且成功融到4000多万,投资者还包含了新三板不合格投资者。
只有一个人掌控的融资
2015年12月28日,海斯迪发布股票发行方案,向非特定对象,以每股13-15元的价值发行500万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发动力电池和充电桩项目,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从该公司相关公告看,此事没了下文。直到2018年7月,海斯迪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按照正常逻辑,此事到此画上圆满句号。
事实是,这个句号没画上,而是个逗号。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海斯迪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云在上述发行方案披露前后存在与合格投资者和不合格投资者签订与上述股票发行相关的股票认购协议,并向其收取投资款的情况。
经主办券商初步核查获悉,公司账户收取的投资款涉及投资者96名,涉及投资金额4272.9万元;因张晓云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其个人银行流水,主办券商暂无法核实张晓云个人收取的投资款涉及的投资者人数及投资金额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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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份融资方案并没有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到这里,融资游戏才露出一些真相,原来这份融资方案,只有实控人在掌握,其他股东、主办券商都蒙在鼓里。
做假账
一份“假”的融资方案,让96名投资者陷入进退两难。到目前为止,96名投资人是否拿回投资款,海斯迪没有告诉大家,主办券商也没有得到相关材料。
如果没有拿到钱,未来拿回来钱可能难度比较大。
主办券商在风险提示公告中称,海斯迪披露的2015年、2016年定期报告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据主办券商介绍,在上述情况的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向主办券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且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及公司财务凭证,发现公司收取的投资款项未进行正确的财务账务处理、存在多笔财务账面记载的大额资金往来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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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消息,海斯迪因涉及多项诉讼导致公司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海斯迪存在多项违规对外担保且资金被司法机构强制划转;海斯迪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实际控制人张晓云更是位不消停的主,资料显示,张晓云和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公司资金不详。
更为糟糕的是,海斯迪2018上半年收入139万元,员工只有22人,其中生产人员5人,生产陷入半停滞状态。

(文章来源: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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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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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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