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20日截止

昨日,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等6项科创板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截止。从《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各方在对科创板充满期待的同时,也对配套业务规则一些细节性的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见。
事实上,在此前证监会和上交所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就已经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根据证监会通报,在2月13日召开的座谈会上,部分行业专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机构和科创企业代表,对把握好科创板定位、发行、定价、承销、上市、信息披露、各类主体归位尽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2月15日至17日上交所召开的9场片区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中有关发行承销、上市门槛、交易行为、监管执行、中介责任、法律衔接、司法配套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比如,有机构投资者提出,科创板企业将由保荐机构跟投,如果是强制每个项目都跟投,而且比例太高,保荐机构根本无法承担风险。因此,希望可以灵活降低比例,或放开“保荐+直投”模式。
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很有价值”,并表示证监会将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上交所表示,将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抓紧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稳步有序做好规则发布、人员准备、技术改造、企业储备等方面的工作,全力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这项工作。
除了证监会和上交所,各地也陆续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
中关村管委会2月20日发布的消息显示,2月19日,中关村管委会召开设立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人士提出的建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在上市条件方面,希望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特色。企业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上市标准中增加研发投入、科研人员、专利标准等指标,进一步明确未盈利。表决权差异安排、分拆上市等具体审核细则。
在股份减持方面,针对核心技术人员、创投基金股东等减持,建议结合证监会反向挂钩政策,按照其持有的年限设置相应的减持进度。
在个人投资人适当性条件方面,建议在门槛设置上综合考虑个人证券账户资产和专业背景知识相结合,既要增加流动性,也要增加专业性。
在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方面,可从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咨询,避免专家局限性。咨询意见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在信息披露方面,充分考虑对企业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保护,采取有限披露的原则。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翟立新表示,资本市场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需要我们多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运行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和稳步实施相结合。一是要平衡好科创企业、投资人、保荐机构等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利用市场化机制协调各利益相关方。二是要宽严相济、权责对等。对科技创新企业要宽容失败,既要在科创板配套细则设计上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也要在制度上对企业形成强约束,加大对企业违规的惩罚力度。三是要培育科创板市场的长期繁荣。加强制度的稳定性和透明性,确保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稳健发展,同时也要考虑市场的持续发展。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