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雁一季度净利302万元 同比增长232%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4月26日,*ST天雁(600698)今日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39,427,067.28元,同比下滑2.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3,932.37元,同比增长231.93%。

截至本报告期末,*ST天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1,231,311.12元,较上年末增长0.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01,844.61元,同比减少113.7%。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较同期增长223.63%,主要系公司预付未结算的社保款增加导致。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于2018年1月,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应向天雁有限支付拖欠货款5,623,028.22及利息491,452.67元,共计6,114,480.89元。2018年6月天雁有限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07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天雁有限货款5,185,651.22元及货款利息。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07民初72号民事判决,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申请。2019年3月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湘04民终1333号民事判决书,对天雁有限与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本案终审判决上海财尔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天雁有限货款5,623,028.22元及货款利息。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ST天雁主要业务是废气涡轮增压器、发动机进排气门及冷却风扇等发动机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698&stockCode=600698&announcementId=1206098832&announcementTime=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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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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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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