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实控人拟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期内一股未增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8日,易世达(300125)实际控制人刘振东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未增持公司股份,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刘振东为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

2018年11月3日,其又通过公司补充披露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20元/股,并将增持期限修订为自10月30日起6个月内。

2019年4月27日,其通过公司披露终止增持计划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5月1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增持期限已届满,刘振东并未增持公司股份,也未提请股东大会在增持期限届满前审议终止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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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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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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