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人财务总监刘新春辞职 持有公司2.44%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10日消息,近日新农人(872242)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5月6日收到财务总监刘新春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辞职申请提交董事会之日起辞职生效。刘新春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刘新春持有新农人2.44%股份,刘新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刘新春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财务总监,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财务总监就任以前,刘新春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新农人表示刘新春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任职期间,刘新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新农人围绕“大生产、大贸易、大服务”的政策导向,为市场导入高效有序、快速响应的现代化农产品贸易运行服务模式,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现代化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形成供应商、服务商、采购商的多赢局面。通过“基地+平台+渠道”模式,拉通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打造农业综合服务商。2018年营业收入为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9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8%。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08/1557313415_483439.pdf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