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未实施 再发减持计划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13日,威华股份(002240)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再发布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据了解,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李晓奇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李晓奇新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用于个人财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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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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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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