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股东增持违规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1日,登云股份(002715)股东赵文劼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违规,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赵文劼、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9.56%的股权。

其拥有登云股份5%的股份后,通过证券交易增加登云股份5%的股份,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内和作出报告、公告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2019年4月24日,赵文劼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登云股份1.05%的股权,合计持股比例达到10%时未及时停止买卖、报告和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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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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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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