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节能实控人、董事长武川多起信披违规被罚 2017年年报未披露尚未被摘牌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21日消息,近日针对力合节能(832243)的多起信披违规事件。股转公司对其实控人、董事长武川作出三年内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监高的处罚,此外力合节能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未披露年报。

多起信披未及时披露被罚

力合节能在2016年登陆的新三板。在挂牌前后存在多起担保事项未披露。

经股转公司查明,力合节能在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为同心电缆、鑫诚耐火、卓明新材料等公司累计提供23笔,担保金额担保金额2.4亿元。其中有20笔涉及金额1.8亿元的担保未及时披露。

在挂盘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约3500万,2014年对外担保200万元,2015年对外担保3315万元。

在挂牌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1.5亿元。

力合节能在挂牌期间还存在多起诉讼和资金占用等事项未及时披露。

截止2018年6月30日,力合节能未及时进行披露的诉讼有28起;公司实际控制人武川在2016年至2017年1月至6月累计占用资金约575万,其中2016年占用资金262万元,2017年上半年占用资金314万元。

2017年年报未披露未被摘牌

力合节能不光公告披露披露的不及时,年报更是不及时。

公司本应在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到现在还未披露。2018年5月2日其股票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被暂停转让,而在股票被暂停转让后合节能的2017年年报和2018年的中报、年报,至今也没有披露出来。

按照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将被摘牌。

在停牌的两年内力合节能发布了近20多份风险风险提示性公告。

力合节能在最近的一份公告中称,公司未能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此外,公司无法披露2018年中报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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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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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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