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回复科创板第二轮问询:13个问题 重点关注员工持股平台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0日消息,近日瀚川智能回复了科创板的第二轮问询。本轮问询,上交数共提出了13个问题,分别是员工持股计划、转让、注销子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股权变动、销售、客户和收入变动、采购和供应商、税负、成本和毛利率、期间费用、资产质量以及其他问题。

上交所问询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瀚川德和、瀚智远合均为瀚川智能员工持股平台。瀚川德和自2016年成立以来合伙人发生多次变动。所以上交所要求瀚川智能说明:

(1)披露瀚川德和、瀚智远合历次出资份额转让的具体情况,包括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份额比例,转让价格;

(2)说明瀚川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在瀚川德和持有份额的原因,结合瀚川投资的股权结构说明其相关股东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瀚川德和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3)说明瀚川德和的相关有限合伙人先从瀚川投资处受让出资份额后又向瀚川投资转让出资份额的原因,结合受让及转让出资份额的价格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回复函中,瀚川智能详细回复了瀚川德和、瀚智远合历次出资份额转让的具体情况。对于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在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原因,瀚川智能表示此系各方协商后,决定由瀚川投资与蔡昌蔚共同出资设立瀚川德和,其中瀚川投资出资99%,蔡昌蔚出资1%,并以瀚川投资所持瀚川德和出资份额作为后续转让给骨干员工的主要股份来源。在瀚川投资的股东中,蔡昌蔚、陈雄斌为发行人员工,张洪铭未在发行人任职。瀚川德和遵循“闭环原则”。

对于瀚川德和的相关有限合伙人先从瀚川投资处受让出资份额后又向瀚川投资转让出资份额的原因,瀚川智能回复称主要系瀚川德和原有限合伙人李永志从发行人离职,为尽快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根据瀚川德和合伙协议约定,并经瀚川德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由瀚川德和合伙人郭诗斌先行受让了李永志转让的瀚川德和的出资份额;最终再由瀚川德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蔡昌蔚指定的瀚川投资受让该部分出资份额。受让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据悉,瀚川智能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制造装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助力制造行业客户实现智能制造。在汽车电子行业,全球前十大零部件厂商中,有七家为瀚川智能客户(博世、电装、麦格纳、大陆集团、爱信精机、李尔及法雷奥);

财务数据方面,瀚川智能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的净利润分别为3,024.85万元和6,279.3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4,384.91万元和43,60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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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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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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