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航股份财务负责人方华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27日消息,近日帅航股份(87173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董事、财务负责人方华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方华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方华不持有帅航股份股份,方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的职务。

方华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华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方华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帅航股份表示方华的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方华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财务总监各项职责。

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资料显示,帅航股份主营业务是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户外运动LED照明及专业智能照明产品,主要致力于为全球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及特定使用者提供高效节能、稳定防水的户外灯具产品。2018年营业收入为719.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0.6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有所增加。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24/1558685408_754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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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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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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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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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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