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签订1.55亿元合同 占公司去年营收16%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7日,中泰股份(300435)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鄂尔多斯市维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焦炉气制LNG联产合成氨冷箱装置合同书》,合同金额15,500万元,目前已收到合同约定的第一期预付款。

合同名称: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焦炉气制LNG联产合成氨冷箱装置

合同价格:人民币15,5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服务内容:公司全面负责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焦炉气制LNG联产合成氨冷箱装置界区内的装置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调试等。

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维德新能源支付第一期预付款,合同正式生效,其余款项依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支付。

上述合同金额为15,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06%,合同的如期实施将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合同实施期间会计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