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38亿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5月27日,宝钢股份(600019)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38,067,037.50元。

公告显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276,134,07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38,067,037.50元。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