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赣新能股东池伟娜增持500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5月28日消息,中赣新能(871541)股东池伟娜于2019年5月23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500万股,股份增长2.5%,当前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2019年5月23日中赣新能股东池伟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500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池伟娜持股7.50%,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池伟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流通股,未涉及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中赣新能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销售;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8849.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0.47万元,较上年同期1662.85万元,由盈转亏。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5-27/1558949856_869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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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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