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能碳股东武媁减持31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6日消息,ST汉能碳(831646)股东武媁于2019年6月5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31.1万股,股份减少2.03%,当前持股比例为20%。

据了解,2019年6月5日ST汉能碳股东武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31.1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武媁持股22.03%,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0%。

据了解,2019年6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交易减持挂牌公司31.1万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分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ST汉能碳主要从事碳资产综合管理服务。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16.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9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57万元,较上年同期-359.72万元,亏损减少。

来源链接: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05/1559725266_204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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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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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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