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节能控股股东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被股转质疑合理性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6日消息,近日股转公司在审查兆驰节能(838750)2018年年报的时候发现,兆驰节能在去年年报中披露两处关联方数据存在差异。

与此同时,兆驰节能控股股东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被股转质疑合理性。

披露两处关联方数据存差异

股转公司经过仔细的审查发现,兆驰节能在去年年报不同位置披露的关联数据存在差异。

兆驰节能去年年报中第五节披露的日常关联情况中:与关联方进行采购金额为8380万元,销售发生额2.4亿元。这2.4亿元中包括,销售产品、出售委托研究开发和接受委托等。

图片1.png

而在兆驰节能年报中后面的财务报表里披露,在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一共花了8383万元,委托研究开发花了3298万元;另外,在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中出售商品的金额为1.8亿元,出售委托研究开发服务为2887万元。

对此,股转要求兆驰节能说明上述两处关联方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因为核算口径的原因?还是披露错了?

控股股东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股转在审查中还发现兆驰节能的控股股东兆驰股份,同兆驰节能的关联交易中,既是买家又是卖家。

图片2.png

2018年兆驰股份年购买兆驰节能商品6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0%、购买委托研究开发服务3287万元。同时兆驰节能出售1.4亿元商品,出售2887万元委托研究开发服务。

图片3.png

资料显示,在兆驰节能的前五名供销商和客户中,兆驰股份销售金额占其总销售额的11%。

此外,股转还要求兆驰节能对去年年报中的财务投资和管理费用方面进行说明。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