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收深交所监管函实际回购金额未达披露回购计划下限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6月10日,康力电梯(002367)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计划总金额的下限金额,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2018年12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称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人民币6,000万元至12,000万元。

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截至回购期满,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2,969.11万元,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计划总金额的下限金额。

康力电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IPO动态(周TOP10)

    暂无文章